签证用日语怎么说?
“在留资格认定”的日语是【在留資格確認】、 英文是 【certify of Residence Status】。 这个名词,是在日文翻译成中文时造的,原本不是日本单词或语法。 但既然有了这个词,那就有必要介绍下日本签证制度中最核心的概念——在留资格(りずむかく)。
在留资格的定义: 外国人以从事某种活动为目的来到日本,并且有在该目的区域内持续居住的许可。
换句话说,就是外国人在日本可以做什么,不可以做什么,拥有什么权利,必须承担什么义务的一个界定。 例如学生签证,就是在留学目的的前提下,允许你在留学目的地范围内,作为留学生而存在的资格。
因为留学是有学位要求的,所以留学生一般会被分配到「学习」这一栏中; 而工作签则是以就业为目的,允许你作为该用人单位的员工,在日本从事一定的工作; 因为工作需要,你的行动范围可能会涉及到整个日本国土,故此类签证属于「在留资格指定部類1-就労」一类,需要在入国管理局及驻在所登记在案。
除了以上两类,还有「永住者」、「定住者」等类别,分别指代获得了永久居留权/定居权的非日本国民,他们的子女也可以同样获得这类签证。 值得一提的是,在留资格不仅授予个人,也会给予企业或团体。例如商业移民中的投资经营签证,就是对满足条件的投资者提供的在留资格。